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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