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八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三条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