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七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七条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