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七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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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