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