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纲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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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