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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