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