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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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