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