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