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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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