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章 总纲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