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章 总纲第二十八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