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第一章 总纲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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