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章 总纲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