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四条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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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