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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