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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