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