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三十七条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