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第三十七条

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