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侦查犯罪的需要调取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法进行,有关组织、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