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二十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