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有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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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