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