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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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