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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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