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二十条国家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开展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相关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专业人才,促进人才交流。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