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十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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