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

第四编 人 格 权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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