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百八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