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百七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第九百七十四条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