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百七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