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三章 法 人 /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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