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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