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四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三章 法 人 /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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