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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