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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