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第一编 总 则 / 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