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八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三章 法 人 /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八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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