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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