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八百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二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第八百五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