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八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八百三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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