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八百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 第三节 货运合同第八百三十六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