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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