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八百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一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 第二节 客运合同第八百二十一条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