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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