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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