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八百零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