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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