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八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