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八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