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三章 法 人 /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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